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海伦芬 球衣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海伦芬 球衣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挪威现在最有名的就是马丁·厄德高。
奥莱·索尔斯克亚
出生于挪威基士扬松(Kristiansund),现任曼联足球俱乐部教练,退役前他司职前锋,曾经效力于英格兰超级联赛俱乐部曼联,身穿20号球衣。球场上的索尔斯克亚善于捕捉机会,进球率尤其是替补进球率非常高,因此被广大球迷视为最强的后备球员,并有“超级替补”的美名。其外貌也令其有“娃娃脸杀手”的称号。
约翰·里瑟
出生于莫尔德,里瑟最著名的是他左脚的打门力量。标志性的“炮弹式”进球屡屡上演,2005年欧洲冠军联赛决赛伊斯坦布尔奇迹缔造者之一,他在下半场于左路助攻予杰拉德头球顶入迪达十指关,这亦展开了利物浦追平的序幕,球队最后追回三球。纵使互射点球阶段,约翰·里瑟的点球被AC米兰门将迪达救出,但利物浦仍在点球以3比2击败AC米兰取得第五次欧洲冠军联赛冠军。
别看现在的曼联,能够无下限哄着博格巴踢球,好像生怕他走人一样。
弗格森时代的曼联,可不是这样。
“吹风机”在“梦剧场”一直都处于说一不二的地位。
哪个球员觉得不爽,都可以走人。
曼联不会强留,俱乐部高层也不会为了保住球星而跟弗格森唱反调。
因此,保证了“铁血红魔”的凝聚力。
在范尼之前,斯塔姆在自传里面披露了曼联更衣室的细节,立马被弗格森卖到拉齐奥。
贝克汉姆讨老婆后,注重商业化,与弗格森闹出“飞靴门”,曼联就把贝克汉姆卖到皇马。
队长基恩,质疑训练时的游泳池温度,加上批判曼联的年轻队友,直接被弗格森踢走。
而范尼一直在曼联叽叽歪歪,被卖掉,也是必然。
这就是弗格森时代的曼联,无论球星的名气有多大,实力有多强,无论他们过去为曼联立过多少功劳,只要弗格森觉得你破坏了曼联的团结,那么,不好意思,你走人吧!
荷兰球星范尼斯特鲁伊,当然有实力。
他的门前抢点能力很强,支点作用和无球跑位都是当时足坛顶级。
范尼和亨利,就是当年的“英超双骄”。
2001年,范尼从荷甲的埃因霍温转会到英超的曼联,在老特拉福德的5个赛季,范尼帮助曼联获得1次英超联赛,1个足总杯和1个联赛杯冠军。
范尼曾经在英超和欧冠进球如麻,他的球技,是很好。
但是,他的性格,却不讨喜。
在球场上当“伪君子”也就算了(维埃拉披露的)。
在曼联队内,范尼也喜欢倚老卖老当球霸。
当时的C罗,从里斯本竞技刚加盟曼联不久,还没开发出“超级射手”属性,更多是被弗格森放在边路活动,为范尼和鲁尼等前锋输送炮弹。
年轻的C罗,技术细腻,有时候沉迷于盘带过人,难免会贻误战机。
一来二去饭,范尼就不爽了。
毕竟,在C罗身边,范尼的进球数,反而减少了——相比起C罗这样的突击手,范尼肯定更喜欢贝克汉姆那样的传球大师。
某次的曼联队内训练, C罗和范尼产生口角。
范尼嘴贱,讽刺C罗,“不服气吗?去找你爸去”。
当时C罗刚刚经历丧父之痛,范尼继续讽刺C罗,“你可以把奎罗斯当爹”。
因此,C罗发飙了。
可惜,当时的C罗,还没练出肌肉,被高大威猛的范尼吊打一番。
此事引发弗格森的不满,再加上曼联在联赛杯决赛没有给范尼出场的机会,范尼因此一直抱怨。
赛季结束之后,弗格森就决定卖掉范尼。
在皇马,范尼连续两年获得西甲联赛冠军,并且拿下西甲金靴,战绩比曼联时期更好。
而曼联在失去范尼之后,也没有引进其他中锋,直接开发了C罗的射门能力,在英超摆脱了被阿森纳和切尔西先后压制的尴尬,建立新的王朝。
所以,我的总结就是,在弗格森时代,无论哪个球员敢不服弗格森的判决,那么等待他的,只有离队的命运。
你觉得当时曼联应不应该不该卖掉范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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